主持包興安:7月30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提出,將通過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構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主體,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專家認為,這意味今年將進一步擴大“兩類公司”的試點范圍。
隨著《關于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的落地,有關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話題再度升溫。目前,“兩類公司”試點企業合計已達10家。在業內人士看來,未來地方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有進一步擴圍的可能。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在2014年7月份,國資委選擇中糧集團與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作為首批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隨后,國資委于2016年又進一步擴大了試點范圍,新增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中國寶武集團、中國五礦、招商局集團、中交集團、保利集團這6家央企作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單位。并且選擇誠通集團、中國國新作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至此,“兩類公司”試點企業合計已達10家。
除了央企層面外,在省級國資委中,也有多地改組組建了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但不可否認的是,之前很多地方的做法,并沒有明確區分投資公司和運營公司。基于此,此次《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定位、職責和運營模式,以及對國有資本投資和運營公司的政府直接授權模式。
“此次《意見》中對于兩類公司定位的進一步明確,無疑是最大的亮點。”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雖然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有利于優化國有資本布局、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確保國有資產增值保值,但由于之前對兩類公司的功能定位并不是十分清晰,使得兩類公司在開展國有資本運作時會面臨一定的制約。如果不進一步明確和規范其功能定位,對兩類公司來說,不利于針對各自目標和不同產業,形成不同的產業路徑和業務模式,同時也難免會出現越界運作甚至直接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等情況,而這也背離了從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給予企業更大經營自主權的改革初衷。
吳琦預計,未來地方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的數量會進一步增加。
吳琦建議,地方在組建試點時,一是要嚴格界定投資公司和運營公司的功能定位,形成不同的運營模式;二是要選擇好試點行業和企業,充分發揮試點作用,總結試點經驗;三是給企業按照權責對等、放管結合的原則,給企業充分企業授權。比如對于歷史遺留問題和低效無效資產的處置,要避免來自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