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 河北宣工(000923)8月23日晚間公告稱,公司于2018年6月4日收到張家口市環境保護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處罰決定書指出,公司噴漆流平室車間未按環評要求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減少廢氣排放;噴漆流平室車間使用的活性炭自2015年至檢查之日未更換,未按要求向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申報。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兩項合計罰款壹拾萬元。
公司管理層對此事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專項工作組,一是安裝了光氧催化設備替代了原來的活性炭吸附裝置,從源頭上消除了該危廢物的產生。二是按照相關要求即刻向當地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對前期使用的活性炭進行申報,同時委托第三方對固體廢物進行處置。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責令改正事項已全部整改到位。(徐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