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審計工作底稿存在錯漏等 誠安信會計師事務所被出具警示函
中證網訊(記者 昝秀麗)廣東證監局網站12月7日發布關于對廣東誠安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謝園保、陳蓮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廣東證監局發現誠安信所在審計執業中存在如下問題。其中,相關當事人存在未對異常事項保持職業懷疑的情形。具體而言,未對重大錯報風險予以充分關注、未對異常交易形成的大額預付款項予以充分關注、未對異常債務重組協議予以充分關注、未對異常訴訟行為予以關注、未對會計估計變更予以充分關注、未關注合同異常。
此外相關當事人還存在壞賬準備核查程序不到位、函證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執行必要審計程序、審計抽樣樣本選取不合理、審計工作底稿存在錯漏等問題。
廣東證監局指出,誠安信所上述行為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有關要求,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謝園保、陳蓮云作為福能東方2021年度審計項目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誠安信所、謝園保、陳蓮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你們應認真吸取教訓,嚴格遵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做好整改工作,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質量控制制度,勤勉盡責履行審計義務,確保審計工作質量。同時,誠安信所應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內部問責,于收到本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30日內向廣東證監局報送整改報告、內部問責情況。”廣東證監局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