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文化和旅游部和中央組織部26部門發布《關于加強和規范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旨在加快推進旅游誠信體系建設,加大旅游領域嚴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
根據備忘錄,聯合懲戒的對象為文化和旅游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等有關規定公布的存在旅游嚴重失信行為的相關責任主體,包括旅行社、景區以及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
根據備忘錄,聯合懲戒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失信當事人的市場準入、行政許可;對失信當事人加強日常監管,限制融資和消費;限制失信當事人享受優惠政策、評優表彰和相關任職等。
26部門:加強旅游領域失信當事人日常監管 限制融資和消費
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文化和旅游部和中央組織部26部門發布《關于加強和規范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旨在加快推進旅游誠信體系建設,加大旅游領域嚴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
《意見》指出,聯合懲戒的對象為文化和旅游部根據《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試行)》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等有關規定公布的存在旅游嚴重失信行為的相關責任主體,包括旅行社、景區以及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
《意見》強調,將失信當事人的失信記錄作為金融機構對其融資授信的參考。同時,被人民法院按照有關規定依法采取限制消費措施或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限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G 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費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證券時報)
限制或禁止市場準入!旅游領域嚴重失信者將受聯合懲戒
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破壞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跡……旅游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在旅游領域發生嚴重失信行為,將受到限制或禁止市場準入、限制融資和消費等聯合懲戒措施。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4日對外公布的《關于對旅游領域嚴重失信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為加快推進旅游誠信體系建設,加大旅游領域嚴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門就針對旅游領域嚴重失信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措施達成一致意見。
根據備忘錄,聯合懲戒的對象為文化和旅游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等有關規定公布的存在旅游嚴重失信行為的相關責任主體,包括旅行社、景區以及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
旅游領域嚴重失信情形包括: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旅游經營者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屬于旅游經營者主要責任的;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因侵權、違約行為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責任,或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旅游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和旅游從業人員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旅游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因擾亂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損壞公共設施、破壞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跡、違反旅游目的地社會風俗等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法院判決承擔責任的;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情形。
根據備忘錄,聯合懲戒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失信當事人的市場準入、行政許可;對失信當事人加強日常監管,限制融資和消費;限制失信當事人享受優惠政策、評優表彰和相關任職等。(新華網)
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7月全國啟用 預防不合理低價游
據文化和旅游部網站消息,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將于7月1日在全國全面啟用。其中,電子導游證和導游APP便利游客了解和評價導游執業,使執法部門實時掌握旅游團活動軌跡,預警導游擅自變更行程;電子合同提供CA認證及驗真功能,相比紙質合同其簽訂、保管、查詢和價格比對更加便捷智能,通過合同價格監測預防“不合理低價游”。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召開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推進暨旅游市場秩序整治部署會。歷時兩年打造的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將于7月1日在全國全面啟用,這標志我國旅游市場監管加快向信息化、智能化轉變。
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是一個集大數據監管與開放式服務為一體,投訴審批順暢高效、事中事后監管智能化、信息互聯互通的政務平臺。自2016年6月啟動建設以來,已建成旅行社資質、導游管理、團隊管理、電子合同、投訴舉報、案件管理、權限管理等七大功能模塊,并將陸續建成統計模塊、信用管理模塊。
其中,旅行社在線審批管理系統使旅行社的備案、審批一鍵受理、信息共享、全程可視;投訴案件管理系統使游客的投訴舉報形成及時受理-快速處理-限時反饋-準時跟蹤的閉環,實現“群眾少跑腿,信息多跑路”。電子導游證和導游APP便利游客了解和評價導游執業,使執法部門實時掌握旅游團活動軌跡,預警導游擅自變更行程;電子合同提供CA認證及驗真功能,相比紙質合同其簽訂、保管、查詢和價格比對更加便捷智能,通過合同價格監測預防“不合理低價游”。
該平臺通過對行政審批和事中事后監管產生的大數據進行歸集,使數據融通、集成及共享,實現市場監管常態分析和科學研判,實時掌握旅游經濟運行狀況,加快旅游市場監管實現社會化、扁平化、實時化、常態化、智能化,為新時代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于2017年6月開始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湖北、云南等六省市試點使用,近一年來逐步擴大到23個省區市開通使用。經過兩年的精心打造與優化完善,平臺已初步發揮了良好的作用,在全國范圍正式啟用后,將對我國旅游市場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產生長遠影響。(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