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標準修訂有三方面變化
中證網訊(記者 倪銘婭)商務部網站1月2日消息,商務部市場建設司負責人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標準修訂有關情況進行解讀時表示,標準修訂的主要變化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增加企業建設和拆解技術要求等內容。重點增加地區年總拆解產能和單個回收拆解企業最低年拆解產能、建設項目選址、分檔經營面積和設施設備、拆解電動汽車等相關技術要求。
二是調整原標準技術要求較低或不完善的有關內容。補充完善部分術語定義、標準的適用范圍、信息化管理、技術人員、場地建設、設施設備、安全環保管理、回收貯存及傳統燃料汽車拆解技術等內容。為使標準對回收拆解企業的指導更具條理性和系統性,將原標準以作業流程順序依次布置的章節結構調整為按照同一管理要素進行規范的章節結構。
三是刪除原標準不適合行業發展的部分內容。刪除了715號令等法律法規中已經明確的或與之相沖突的管理要求,以及不適應行業發展需要的管理要求,包括:刪除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的要求;刪除對回收的報廢機動車應在3個月內拆解完畢的時間限制要求;刪除各種廢物的貯存時間不得超過一年的要求,依據現行國家對固體廢物管理法律法規執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