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業協會正落實疫情防控期間車險保障期限延長工作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黃蕾)上海證券報記者今日從相關渠道獲悉,近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向各車險經營公司、各省保險行業協會下發《關于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機動車車險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稱,為貫徹落實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 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10號)精神,根據《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車險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財險部函〔2020〕36號)》要求,更好地履行保險業服務社會治理職能,現將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車險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是,各車險經營公司要切實加強對湖北省機動車停駛政策的支持力度,全力配合當地做好交強險和商業車險保單保障期限的延長工作。湖北省保險行業協會要在當地監管部門的指導下,根據湖北省各地政府政策,對2020年1月23日至疫情防控結束前有效的機動車交強險和商業車險的保單制定保障期限延長的實施細則,協調各保險公司通過客服熱線、公司官網等渠道做好消費者告知服務。
二是,各車險經營公司要積極響應各地政府(含湖北)號召,對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出租車等營業性機動車提出停駛順延需求的,在《停駛機動車交強險業務處理暫行辦法(中保協發2009〔68〕號)》規定的“停駛機動車在交強險合同有效期內只能辦理1次保險期間順延,其順延期間最短不低于1個月,最長不超過4個月”的基礎上,對交強險暫時取消最短1個月及辦理次數限制,商業車險可參照自行制定,直至各地疫情防控結束。
各車險經營公司要做好停駛期間的風險提示,停駛期間保險合同效力中止,保險人不承擔任何保險責任。各省保險行業協會可根據當地政府政策和監管部門要求,明確停駛車輛范圍和停駛期限,確定具體實施細則,與中國銀行保險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對接并協調當地車險經營公司予以落實。
三是,各車險經營公司要對疫情期間承保理賠服務加大便利措施,提升線上化服務比重,創新無接觸快處快賠服務,開通車險理賠綠色通道,簡化理賠單證和流程,提升服務便捷性和效率。對確有必要的線下業務,要嚴格做好衛生防控工作。各車險經營公司要加強對一線業務人員、理賠查勘人員的安全防護和關懷,確保從業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
四是,各車險經營公司要積極配合中國銀行保險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盡快完成系統改造,在做好服務的同時,加強風險管控和業務監督,嚴禁利用相關政策開展不正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