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勝:持續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10月21日在2020金融街論壇年會上表示,下一步,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國務院金融委的統籌指導下,認真履行宏觀審慎政策牽頭職責,在實踐探索中不斷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雙支柱調控框架,支持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一是持續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適時發布《宏觀審慎政策指引》,完善我國宏觀審慎政策的總體設計和治理機制。繼續加強重點領域宏觀審慎管理工作,不斷豐富宏觀審慎政策工具箱并制定工具啟用、校準和退出機制。
二是完善系統性風險監測評估體系。重點健全房地產金融、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影子銀行以及跨境資金流動等重點領域宏觀審慎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分步實施宏觀審慎壓力測試并將其制度化。
三是加強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強化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建立我國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證券機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制定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恢復和處置計劃。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監管配套細則,依法依規、穩妥有序開展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和持續監管。
四是做好宏觀審慎政策與其他政策的協調配合。加強宏觀審慎政策和貨幣政策、微觀審慎監管政策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政策合力。加強宏觀審慎政策與財政政策、產業政策、信貸政策等的協調配合,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潘功勝介紹,我國在宏觀審慎政策方面的探索實踐起步較早。近年來,人民銀行認真履行黨中央、國務院賦予的職責,重點開展了多方面工作。首先,建立我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立足我國實際,借鑒國際組織和主要經濟體實踐經驗,研究編制《宏觀審慎政策指引》,圍繞政策目標、系統性風險監測評估、政策工具箱,政策傳導等要點,健全宏觀審慎治理機制,探索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
其次,有序推進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在總體制度框架下,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制定了《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目前已完成對外公開征求意見,擬于近期發布;正在制定《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從附加資本、杠桿率、大額風險暴露、公司治理、恢復和處置計劃、信息披露和數據報送等方面對系統重要性銀行提出監管要求。評估辦法和附加監管規定發布后,將會同銀保監會,認真開展評估工作,及時發布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及配套附加監管實施方案。
再次,開展重點領域宏觀審慎管理方面。一是推動完善房地產金融宏觀審慎管理。根據防范房地產金融風險和“穩地價、穩房價和穩預期”的需要,研究房地產貸款集中度、居民債務收入比、房地產貸款風險權重等宏觀審慎政策工具,進一步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二是探索開展跨境資金流動宏觀審慎管理。根據外匯市場和跨境資金流動形勢,動態調整外匯風險準備金率和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