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建言反壟斷 鼓勵互聯網企業開展創新競爭 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在相關建議中對反壟斷給予高度重視。有代表建議,應積極探索創新監管與治理方式,鼓勵互聯網企業開展創新競爭,讓平臺經濟真正服務于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和消費者福利,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應開展創新試點
全國人大代表、騰訊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表示,平臺經濟出現的亂象,顯示出數字技術這一新的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之間的磨合。中國數字經濟模式在不少領域和環節構筑了相對優勢,建議在互聯網教育、醫療、金融科技等特定領域,開展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創新試點。
馬化騰認為,傳統產業在數字化升級過程中,會帶來價值鏈重組,一旦失控,可能導致資本和新商業模式對原有業態從業者帶來沖擊。互聯網企業尤其是平臺企業,應秉持科技向善理念,踐行技術倫理規則,將發展置于安全底線之上。強化商業倫理規則,將創新置于有效監管之下。
全國人大代表、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兆安介紹,目前我國互聯網領域的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表現在:電商平臺強迫商家“二選一”,社交平臺屏蔽封禁其他中小企業或用戶鏈接,在線訂票或打車平臺涉嫌針對消費者進行價格大數據殺熟,拒絕應用程序編程接口(API)平等開放以壟斷數據,針對在線音樂游戲文學等內容領域獨家版權授權以壟斷知識產權等。
“這類行為直接侵犯了中小企業商家和最終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利益,破壞數字市場正常競爭秩序。”張兆安說。
全國工商聯在《關于加強餐飲外賣平臺反壟斷監管協調降低傭金的提案》中指出:“外賣平臺幾家獨大,甚至在競爭激烈的地區要求餐飲企業非此即彼‘二選一’,傭金居高不下,使得很多餐飲企業是賠本賺吆喝。”
該提案提出,建議國家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法加強外賣平臺監管,做到事前合規、事中審查、事后執法全鏈條監管,營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建議政府職能部門出臺加強外賣平臺傭金管理的指導意見,牽頭組織餐飲企業與外賣平臺進行溝通協商,切實降低外賣平臺傭金費率,防止形成行業壟斷。
今年2月,中國銀行研究院發布研報稱,近年來,在全球數字經濟、平臺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催生互聯網科技巨頭壟斷行為。在數字經濟浪潮下,平臺類科技公司“一家獨大,贏家通吃”的商業模式更加突出,“馬太效應”十分明顯。針對這一現象,包括歐美、中國在內的主要經濟體紛紛開展相關領域的反壟斷行動。
探索創新監管與治理方式
馬化騰認為,共享單車、長租房和社區團購,尤其要關注用戶資金安全,必須嚴格納入監管。互聯網出行、貨運要有安全監管機制。對平臺經濟從業者全面發展要有機制保障。
“增強機遇意識,樹立風險意識,高度重視數字經濟、平臺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矛盾和新問題,進一步推動政府、市場、社會、企業形成合力,積極探索創新監管與治理方式,強化企業社會責任與合規發展理念,在全社會共享數字經濟發展成果。”馬化騰表示。
中國銀行研究院報告認為,應規范平臺公司業務范圍,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從保護消費者權益出發、以技術中立的態度,完善平臺經濟反壟斷監管。通過征收數字稅等方式,使數據創造的部分價值能夠反饋社會。處理好創新與反壟斷之間的關系,促進科技企業回歸到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發展路徑。加強反壟斷國際合作,推出權利與義務更加平衡的數字規則標準。
“建議我國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法審查互聯網領域的經營者集中,防范通過并購導致市場過度集中,抬高進入壁壘,抑制創新。鼓勵互聯網企業開展創新競爭,讓平臺經濟真正服務于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和消費者福利。”張兆安建議,在反壟斷法修訂中增加更多數字經濟領域的法律條款內容,增加超級平臺的新型基礎設施地位條款,賦予其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平臺義務,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小米集團董事長兼CEO雷軍日前建議,在數據安全立法中健全數據反壟斷規制,提升數據反壟斷執法機構的級別、增強執法機構的獨立性、專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