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做好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重大事項變更備案和年度備案
昝秀麗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中證網訊(記者 昝秀麗)證監會網站5月17日消息,證監會法治司發布關于做好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重大事項變更備案和年度備案的通知。
為進一步提高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重大事項變更備案和年度備案工作效率,自2024年5月18日起,由律師事務所住所地證監局負責轄區律師事務所重大事項變更備案和年度備案事項的審核公示工作,會機關繼續負責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首次備案和重新首次備案的審核公示工作。
證監會要求各律師事務所繼續按照《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監管規則適用指引——法律類第3號》要求,在備案系統提交各類備案材料,流程不變,備案系統自動將備案材料推送至相應的審核主體。要求各律師事務所分別在證監會官網、住所地證監局官網查看首次備案和重新首次備案、重大事項變更備案和年度備案公示結果。如律師事務所在進行重大事項變更備案和年度備案過程遇到問題,可通過郵箱方式向住所地證監局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