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布綠色主權債券框架
將以此為基礎在境外發行中國綠色主權債券
歐陽劍環
中國證券報
財政部2月20日消息,為探索在境外發行綠色主權債券,財政部參考國內外最佳標準,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綠色主權債券框架》。未來,財政部將以此為基礎在境外發行中國綠色主權債券,豐富國際市場高質量綠色債券品種,吸引國際資金支持國內綠色低碳發展,助力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持續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在募集資金用途方面,《框架》下發行的綠色主權債券所募集的資金將全部用于中央財政預算中合格綠色支出,并有助于實現以下環境目標:氣候變化減緩、氣候變化適應、自然資源保護、污染防治和生物多樣性保護。
《框架》下發行的綠色主權債券的綠色支出應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相關要求。綠色支出可直接項目投資、項目運營支出、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退稅等形式。
在項目評估及篩選方面,財政部負責項目評估及篩選,將定期進行評估,遴選綠色支出清單。在此基礎上,財政部將根據國家的環境政策、需求及《框架》,確定募集資金投向。債券發行后,財政部將發布年度信息披露,并在債券存續期內定期審查綠色支出,以確保資金用途全部符合《框架》要求。
募集資金管理方面,根據《框架》,募集資金將由財政部負責統一管理,并記錄綠色主權債券募集資金的使用分配情況。募集資金將分配至中央財政預算支出中的綠色領域,直到募集資金完全分配至相應的綠色支出。任何尚未被分配至綠色支出的募集資金將先按照財政部庫款統籌使用。未分配資金不會分配給任何化石燃料有關資產或高污染、高能耗的資產或項目。
財政部將在綠色主權債券存續期內,每年就《框架》下發行的綠色主權債券發布年度綠色主權債券信息披露,直至募集資金全部投放完畢,并在發生重大事項時及時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