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虛假宣傳分期付款
市民黃小姐持有一張中信銀行(601998)的“魔力白金”信用卡,信用記錄一直良好。近日,黃小姐有筆3萬多元的大額消費,準備使用分期付款,但刷了該卡后,卻被銀行告知,這張卡不能辦理分期付款,理由是內部審核沒有通過。而當新的賬單產生時,卻又多出了20元的利息。
莫須有的霸王條款套牢消費者
中信銀行對于分期付款的各種宣傳和功能介紹一直吸引著黃小姐,今年2月份,因為房屋裝修需要,黃小姐決定用這張信用卡做分期。為了便于分期,黃小姐在4月2日將信用卡當期賬單顯示欠款全額還掉,還款后在網銀上確認的可用額度為滿額34000元。
4月5日,黃小姐前往家裝公司用這張卡刷卡付費33000元。之后,黃小姐在辦理賬單分期時,卻發現無法進行分期操作。黃小姐隨即致電中信銀行,客服表示刷卡消費,只要在賬單周期內,均可辦理分期。但黃小姐的分期要求卻被駁回,理由是系統沒有通過。此后,黃小姐撥打中信銀行投訴熱線,與中信銀行的拉鋸戰也由此展開,而中信銀行信用卡的的種種“陷阱”,也逐一浮出水面。
4月16日,中信銀行客服表示,之前黃小姐選擇的是最低還款,但分期付款想獲批要有連續三個月全額還款的記錄。即便如此,能否獲批也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黃小姐氣憤地質疑:“既然存在這樣限制性的規定,為什么在你們的分期付款宣傳上沒有顯示?我刷卡前完全不知道這個規定,現在刷卡后被告知不能分期,我的財務計劃完全被打亂,由此產生的損失由誰來賠償?!”
涉嫌虛假宣傳
4月25日,在記者陪同下,黃小姐再次撥打客服熱線對賬單分期付款業務進行咨詢,客服人員這次的解釋居然是:分期付款業務現在并未對外辦理,每個辦理的客戶都需要審批。
記者調查發現,在中信銀行官方宣傳頁面上,信用卡的“分期還款”這項功能一直作為宣傳重點,用來吸引消費者。其中并沒有關于“分期付款”限制性措施的規定。記者又查看了《中信銀行信用卡章程》,其中關于分期付款的相關章程里,也沒有“分期付款想獲批要有連續三個月全額還款的記錄”的規定。
黃小姐告訴記者,自己辦理信用卡就是為了解決資金周轉問題,如果可以全額還款,根本沒有必要辦理分期付款。中信銀行的這種限制直接導致黃小姐目前處境尷尬,如果選擇全額還款,她必須在短期內湊出這筆錢還上,選擇最低還款,每月要支付近五百元的利息,以兩年還完計算,利息高達近萬元,而如果是分期付款,兩年只需支付手續費5000元左右。
記者咨詢相關律師得知,虛假宣傳是在商業活動中經營者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或者服務做出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虛假信息,導致客戶或消費者誤解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事實上,中信銀行在宣傳中和章程中都沒有對分期付款的限制作出明確解釋, 涉嫌以虛假宣傳誘騙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