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靈:建議探索建立個人數據賬戶制度
中證網訊(記者 趙白執南)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學術總顧問、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理事長吳曉靈6月10日在《平臺金融科技公司監管研究》課題發布會上建議,對平臺金融科技公司實行分級牌照管理,按數據公司介入金融業務的程度實行強度匹配的監管,探索建立個人數據賬戶制度等。
吳曉靈建議,應按業務流程拆分傳統業務牌照,對平臺金融科技公司實行分級牌照管理。即對某項金融業務實施全牌照或有限牌照的管理,實施一致性與差異化相結合的監管方式。可借鑒的案例是監管部門設立獨立于銀行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對開展第三方支付業務的公司發放銀行業務中的支付牌照。
除信用風險監管外,吳曉靈認為,更應注重平臺金融科技公司數據治理的監管,即數據采集的合法性、個人隱私的保護、算法的倫理道德、數據的安全和技術的安全。凡是與金融機構合作的數據公司均應按合作的性質進行統一而有區別的金融監管,根據其介入金融業務的深淺程度,實行強度匹配的監管。有些要持有限牌照,有些可實行備案管理,有些則可通過合作的金融機構實行穿透式監管,不與金融機構合作的數據公司應按一般科技公司監管。
“為適應數字經濟的發展,平衡個人數據保護和數據資源挖掘,我們的報告提出了探索建立個人數據賬戶制度的建議。”吳曉靈表示,平臺公司應為個人建立數據賬戶。通過個人數據賬戶,確保個人對數據收集的充分知情權,維護個人數據權利,提升數據收集環節的規范程度。同時在個人授權的前提下為數據需求方“堵旁門、開正門”,體現了“我的數據我做主”的原則,同時還能促進數據協同環節的規范和發展。對于產生數據的平臺,在確保數據脫敏并不可追溯的前提下,可對數據加工為產品并進行交易。允許第三方經個人授權后,有償訪問個人數據賬戶并為客戶提供增值服務。
“我們希望個人數據賬戶能為數據資源的協同開發運用建立良好的制度基礎。”吳曉靈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