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發文對上市公司等財務會計行為加強監督
據新華社2月15日消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兑庖姟分赋觯訌妼衅髽I、上市公司、金融企業等的財務、會計行為的監督,嚴肅查處財務數據造假、出具“陰陽報告”、內部監督失效等突出問題。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意見》對新時代建立健全財會監督體系、完善工作機制等方面作出了頂層設計,對進一步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進一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維護中央政令暢通,對進一步健全財政職能、加強財政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維護財經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指出,到2025年,構建起財政部門主責監督、有關部門依責監督、各單位內部監督、相關中介機構執業監督、行業協會自律監督的財會監督體系;基本建立起各類監督主體橫向協同,中央與地方縱向聯動,財會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調的工作機制;財會監督法律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化水平明顯提高,監督隊伍素質不斷提升,在規范財政財務管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維護財經紀律和市場經濟秩序等方面發揮重要保障作用。
在加大重點領域財會監督力度方面,《意見》明確,保障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把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作為財會監督工作的首要任務。聚焦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好穩增長、穩就業、穩物價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防止資本無序擴張,落實財政改革舉措等重大部署,綜合運用檢查核查、評估評價、監測監控、調查研究等方式開展財會監督,嚴肅查處財經領域違反中央宏觀決策和治理調控要求、影響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的違紀違規行為,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
《意見》明確,嚴厲打擊財務會計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強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風氣”,從嚴從重查處影響惡劣的財務舞弊、會計造假案件,強化對相關責任人的追責問責。加強對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金融企業等的財務、會計行為的監督,嚴肅查處財務數據造假、出具“陰陽報告”、內部監督失效等突出問題。加強對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依法嚴厲打擊偽造會計賬簿、虛構經濟業務、濫用會計準則等會計違法違規行為,持續提升會計信息質量。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代理記賬機構等中介機構執業質量監督,聚焦行業突出問題,加大對無證經營、掛名執業、違規提供報告、超出勝任能力執業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治力度,強化行業日常監管和信用管理,堅決清除害群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