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3月2日表示,鉛蓄電池消費稅的征收應當根據行業實際狀況科學制定,因企施策,區別對待,分級實行免征或差異化征收的稅收調節政策。
據了解,2016年1月1日起,國家開始對鉛蓄電池征收消費稅,“一年多過去了,這項稅收的確立和執行,在實現政策初衷的同時,也對鉛蓄電池循環回收利用行業的發展造成了一些不利影響,建議國家對鉛蓄電池規范回收實行生態保護補償政策。”張天任表示。
他建議,對于符合《再生鉛行業規范條件》、獲得電池回收準入資質、嚴格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的一級蓄電池企業,免征電池消費稅;已繳納的電池消費稅實行全額退返,以激發正規合法電池企業創新創造和轉型升級添活力,更好地促進我國廢鉛蓄電池回收利用、健康發展;對于擁有電池回收準入資質,但生產者責任延伸制落實仍有“瑕疵”的二級蓄電池企業,減半征收電池消費稅;對于非法運營、非規范回收運作、環保治理未達標的三級蓄電池企業,不僅要全額征收消費稅,還要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堅決取締淘汰落后產能,營造行業健康發展的良好生態,切實促進新經濟、新動能成長,促進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