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深化涉案企業合規改革 助力各類市場主體紓困發展
中證網訊(記者 昝秀麗)最高人民檢察院7月26日公布的數據顯示,近年來,單位犯罪起訴數量從逐年遞增到明顯下降,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成效初顯。最高檢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配合,深化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持續做實“嚴管”與“厚愛”,助力各類市場主體紓困發展,推動營造安商惠企法治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所謂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等單位,以單位名義實施,違法所得歸單位所有的犯罪。最高檢公布,2017至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單位犯罪1.4萬件、4.7萬人,其中,2017年至2020年呈逐年遞增趨勢,2021年明顯下降。
最高檢表示,司法實踐中,有的涉案企業因負責人被抓、被判刑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甚至由此倒閉、工人下崗,影響就業和企業經營。為防止“辦了案子、垮了廠子”,2018年最高檢發布11項具體檢察政策,對企業負責人涉經營類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適用緩刑建議,切實加強對企業合法權益的平等保護。在深化落實中,為防止對該類犯罪一寬了之,促進涉案企業守法經營、預防再犯風險,同時警示其他企業,2020年3月最高檢創新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依法可不捕、不訴的,責成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切實整改,做實既“厚愛”又“嚴管”,推動企業刑事犯罪訴源治理。2021年3月,最高檢部署在北京、上海等10個省份開展第二期改革試點,試點范圍擴展到62個市級院、387個基層院;2022年4月,企業改革試點在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推開。
據介紹,為防止企業搞“紙面合規”、虛假整改,最高檢與國務院國資委、全國工商聯等多部門探索建立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成立第三方機制管理委員會,高質量遴選確定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庫,對涉案企業合規承諾、整改進行客觀、公正、有效的監督評估,司法、執法、行業監管攜手促進“嚴管”制度化、防止“厚愛”被濫用。
最高檢稱,試點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已辦理合規案件2382件,其中適用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案件1584件;對整改合規的606家企業、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2021年單位犯罪起訴數明顯下降,表明檢察機關貫徹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成效初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