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風險評估不到位等 永拓會計師事務所被出具警示函
中證網訊(記者 昝秀麗)河北證監局網站12月7日發布關于對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萬從新、徐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規定,河北證監局對相關當事人執業的河北福成五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成股份或公司)2021年內控審計業務進行了檢查。經查,相關當事人在執業過程中存在如下問題。
具體而言,風險評估不到位。2021年度公司新增活牛養殖業務,當期采購活牛采購金額1.70億元,占公司全部采購業務總額的20%,實際控制人全權控制該業務采購、付款審批流程,公司內審部門未進行有效監督。會計師未恰當識別及評估被審計單位活牛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風險,未設計恰當的應對措施。
審計證據不充分。公司采購活牛業務未按照公司制度規定經由采購部辦理、未制定采購計劃、未開展供應商評價及履行內部請購審批流程,且存在個別采購發票與實際收款人不一致等異常情況。會計師在執行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未獲取充分、恰當的審計證據,未充分關注上述異常情形。
河北證監局決定對該所及萬從新、徐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們應嚴格遵照相關法律法規、執業準則等的有關要求,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學習、勤勉盡責,切實提高執業質量,并在收到本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30日內向河北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河北證監局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