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證監局對廣東珀源私募基金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
萬宇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中證網訊(記者 萬宇)廣東證監局5月31日發布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因違反相關規定,廣東證監局對廣東珀源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近期,廣東證監局對廣東珀源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關情況進行了核查,發現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向不特定對象夸大、片面宣傳推介“煜融翻倍黑馬基金”(以下簡稱黑馬基金)“私募國中島基金第1期-煜融金鉆3號”“煜融財富1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國中島基金第2期-煜融飛翔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等私募基金產品;二是未對黑馬基金進行風險評級;三是未及時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報告黑馬基金清算事項;四是未妥善保存黑馬基金相關資料;五是在公開宣傳推介材料中展示“蜂鳥基金”“大黃蜂基金”“煜融兔子一百”“煜融兔子1號”“煜融欣蠻1號”等非你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產品的業績等信息,可能導致投資者不能準確認識你公司私募基金風險。
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以及《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相關規定。根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